各位申請畢業的學員:
根據粵教辦[2009]23號文附件第10項規定,取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工本費8元,保留當時原畢業審核費用30元。此規定從今天,即2009年上半年畢業辦理起開始執行。
江門達德教務處
200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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