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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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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7/1/12
發布地區:北京達德
信息來源:www.www888pa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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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授予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北京交通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例》等有關文件的精神,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獨立本科段)畢業生學士學位按照工學、理學、經濟學、法學、管理學、文學相應學科門類授予;
第二條 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程序為:由各有關助學單位將畢業生的學習成績和畢業鑒定等材料匯總;并逐個審核,提出初審合格名單;報省、自治區自學考試辦公室(考籍科)復審、加蓋公章;報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審定,提請北京交通大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授予學位并頒發證書。
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I.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端正; 2.按開考計劃的規定學分要求;學完全部課程;并取得每門課程規定的學分。 3.全部課程總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三門主干專業課程每門均在80分以上。 人力資源管理本科三門主干專業課程為人員素質測評與方法、薪酬管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4.外語成績達到國家成人三級以上水平; 5.畢業論文成績優、良。
第四條 在學期間參加考試有嚴重違紀行為或在本單位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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