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在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轉發了《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
務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考試[2009]1號),通知中對參加考試的考生作了新的規定,請仔細閱
讀和按要求作好準備。
詳情請查看:http://yingji.gzzk.cn/zhuanye/wendangshow.aspx?myid=191
湛江達德
2009年5月14日
【關閉窗口】 【打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