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省的學歷認證工作,從2009年5月1日起,受理專科以上學歷(含專科)認證申請時,廣東省鑒定中心只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不再同時出具廣東省教育廳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并取消申請人辦理國證工本費(30元),但是中專和學位證書除外,仍然出具廣東省教育廳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其他收費收費標準不變。
湛江達德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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