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網絡統考: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教高[2004]5號)文件第六條規定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簡稱全國網考。統考公共基礎課的要求與高等教育本科層次相應公共基礎課的要求相一致。統考試點工作由網考委統籌安排,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試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標準。
二、 考試對象:
現代遠程教育試點普通高校的本科層次網絡學歷教育的學生和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項目的本科層次學歷教育的學生。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冊入學的學生要依照本實施意見的規定參加統考,對2004年3月1日之前注冊入學的學生進行抽測。
三、考試科目:專科起點本科統考科目如下:(根據本中心的專業情況,學生統一考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
專業類別 |
統考科目 |
備 注 |
英語類 |
大學英語(A)、計算機應用基礎 |
專科起點本科教育入學考試(自主考試或成人高考)科目中沒“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成績的,按不同專業須加試統考科“大學語文(B)”或“高等數學(B)”, 加試科目的選擇同高中起點科學生的專業分類。 |
藝術類 |
大學英語(C)*、計算機應用基礎 |
其它專業 |
大學英語(B)*、計算機應用基礎 |
*說 明 |
公共外語為非英語和非英語的外語專業學生,暫時考“大學英語C” |
四、免考規定:
(一) 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
(二) 除計算機類專業學生外,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
(三) 除英語專業學生外,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4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
(四) 入學注冊時年齡滿40周歲的非英語專業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
(五) 除英語專業考生外,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界定標準見附件)可免考“大學英語”。各試點高校要將本校免考學生名單公示并報網考辦備案。
五、考試收費:
根據“發改價格[2006]279號”文件規定向報考統考的考生收取考試費。收費標準: 35元/人/科。
六、考試方式
四門課程全部實行網上閉卷機考,每門課程考試時間90分鐘。
七、考試地點:(考生可按自己所在地,就近選擇考試城市和考試地點)
經網考辦批準的全國地級以上(含地級)城市及少數縣級城市設置的考點,具體名單詳見網上報名系統,報考網址:http://www.cdce.cn 。學習中心所在地有多個統考考點的,可以安排學生就近報考所屬考點。
八、 考試安排:
統考暫定每年組織三次,考試時間在4月和9月和12月。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可以多次參加考試, 每次具體考試時間將提前在中國遠程與繼續教育網(www.cdce.cn)上公布。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選擇參加考試的時間和科目。
九、統考報名:(參照“統考的流程和統考時間”)
1、考生在規定時間以后,考生通過登錄“考生個人信息管理系統”查驗本人基本信息。
考生如發現本人基本信息有誤應與所在學習中心聯系,并于要求時間之前由各網絡教育學院及時予以更正。考試時考生基本信息有誤,不再進行現場勘誤,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收費及網上報考繳費工作(統考網上報考操作步驟):
考生通過“考生個人信息管理系統”在網上一次性完成報考與繳費。學生提前辦理相關銀行卡(系統支持的銀行卡請關注網站說明),并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3、機考約考原則及規定
在約考時間內,按先約先考、約滿為止的原則報考繳費。
(1)《大學語文》(A、B)與《計算機應用基礎》、《大學英語》(A、B、C)和《高等數學》(A、B)三門統考課程同樣采用混編考場方式。
(2)個人報考可預約考試地點和考試時間。為避免網上約考占位時間過長而影響他人約考,每人約考占位時間限定在30分鐘內,即從考生個人選擇報考輪次開始到報考繳費成功必須在30分鐘內完成。
十、成績記載:
統考課程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合格標準由網考委確定,考試結果由網考辦公布。所有統考科目成績合格作為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資格的條件之一(在畢業前統考不通過者,不能取得畢業證)。
十一、 關于統考輔導用書
統考不指定統一教材,但采用統一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用書。統考考試內容會嚴格控制在考試大綱規定的范圍內。考試輔導用書在試點高校網絡教育學院系統內發行,不向社會銷售。學生可以通過所在校外學習中心登記購買。網絡教育學院統計其校外學習中心所需的考試用書數量后,聯系出版社統一訂購。出版社按照其要求將書發到網絡教育學院或其校外學習中心。考試輔導用書由網考辦組織專家根據考試大綱的要求編寫、指定出版社出版。其中《計算機應用基礎》由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大學英語》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大學語文》由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高等數學》由科學出版社出版。
十二、關于統考違紀違規處理
有考試違紀行為的考生,其相關科目的考試成績無效;有考試作弊行為的考生,當次考試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并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停考1-3年的處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者,取消統考資格。考生違紀違規的具體情況將按照《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的規定作出處理。考生違紀或作弊情況由網考辦向有關單位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