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畢業申請:上半年:6月15--19日;下半年:12月15--19日。
畢業審核: 上半年:6月16--20日;下半年:12月16--20日。
二、地點:市自考辦、縣區考辦。
三、畢業辦理基本流程:
1、考生畢業申請:考生登陸http://www.stegd.edu.cn
① (如忘記秘密)修改考生密碼→準考證號、身份證號(15或18位)、設置密碼;
② 考生登陸 → 準考證號、登陸密碼、圖片號碼、登陸系統;
③ 考籍和轉免考→基本信息維護(如需要更正考生基本信息);
④ 畢業管理 → 畢業預測申請 → 畢業專業 → (加考條件)主考院校 → 畢業預測 → 初審地點 → 提交畢業申請 → 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注:考生必須先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無誤后方可提交申請。考生在網上成功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后,使用激光打印機用80g/m2或以上的A4復印紙打印雙面《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其中公開(開放)學院的畢業生打印一式三份。《畢業生登記表》的“考生在單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欄由考生所在單位填寫。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填寫好的《畢業生登記表》到選定的市、縣考辦辦理畢業初審手續。
2、交費:畢業審定費38元(在自考辦領取電子繳款通知書到工商銀行繳費或用銀聯卡在市自考辦刷卡繳費。
3、畢業審核:考生憑《繳款單》、《畢業生登記表》或《畢業生申請表》到所選定的市(縣)自考辦進行畢業初審。
4、交畢業材料:上半年:6月16-20日;下半年:12月16-20日。
(1)《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準考證》復印件一份(可合并復印);
(3)本科專業畢業生的原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復印件各一份(寫上準考證號)。
注:所有復印件均為A4紙格式。
四、請考生注意:
1、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理合并準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姓名、性別、出身年月、身份證號有誤)和成績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理合并準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姓名、性別、出身年月、身份證號有誤)和成績更正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申請本次畢業。
2、各考辦此次辦理畢業登記只是對考生畢業材料的初審,考生是否符合條件畢業,由省考辦進行最后的審核、辦證和發證。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誤辦理畢業證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4、辦證過程中須考生加補材料的,省、市考辦會直接與考生聯系,因此考生的聯系電話必須正確填寫以便隨時聯系(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籍貫、民族、職業、最后學歷、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等數據。)
5、 畢業證領取時間需看初審地點公告欄通知,考生須帶本人《身份證》(如叫人代領畢業證須帶雙方身份證)到選定的自考辦領取畢業證。
6、辦理本科畢業的考生必須提前一個月辦理《專科畢業證》的學歷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