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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達德舊學員介紹新學員報名的獎勵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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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7/9/4
發布地區:惠州達德
信息來源:www.www888papa.co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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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項
1、介紹人不得與第三方合作或委托第三方代理招生。
2、介紹人不得私自印刷各種宣傳品,不得私自刻制任何形式的校方印章。
3、介紹過程中,介紹人的咨詢內容必須和校方保持一致,同時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校方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介紹人介紹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違者后果由其負全部責任。
5、介紹人不得自行收取學生報名費,且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學生收取其它任何費用,報名費和學費必須經由校方收取。
6、介紹人事先應向校方提供其簽字的被介紹人資料或名單。
7、本校職員不得參與此活動。
二、介紹費支付
1、介紹人及被介紹人雙方簽字的學生名單或報名表,通過校方確認。
2、被介紹人已全額交清當年學費且開課后一個月內未出現退費情況。若出現,則介紹行為視為無效,校方不予支付介紹費。
3、每成功介紹一名學員,學校一次性支付給介紹人400元/人作為獎勵。
4、經校方確認介紹人介紹行為真實有效,開學一個月后支付。
三、本規定僅在惠州地區實行,實施時間為2007年9月4日起。
四、學校不會以任何形式扣押介紹人的介紹費。
五、本規定最終解釋權為校長辦。
惠州達德學校
2007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