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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自考四新規2006年開始實施 已考課程可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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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6/1/6
發布地區:達德教育
信息來源:中國自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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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 今年1月1日起,北京自考考試計劃調整、新舊專業計劃課程銜接、專接本加考課、考生接待日等4項工作開始實施新規定。 今年起北京的專業計劃不再統一五年調整一次,而是隨時根據學科發展、國家政策調整等,對某些課程及時微調,使各專業課程設置相對穩定,更便于考生安排學習和考試。 今年公布的新舊專業計劃課程銜接規定更清晰。只涉及相鄰兩個執行期專業計劃調整相應課程的替代,即每個新執行期調整后的課程只能與上一執行期相應課程銜接替代,也就是說如果考生學習連續跨三個專業計劃執行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只涉及第三個專業計劃內課程與第二個專業計劃內相應課程銜接替代,與第一個專業計劃內的相應課程不再有替代關系。因此,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提醒考生,不要將考試時間拉得太長,以免因專業計劃調整造成某些合格成績無效。 而專業調整時新增課程和新增課程的實踐環節考核,新舊專業計劃課程銜接規定中又明確給考生1—2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考生仍可按舊計劃畢業。 另外,今年出臺的新規定中,帶給考生更大便利的是,考生所考的自考課程無論是哪個專業,是專科還是本科,只要是同一門課(名稱相同、代碼相同、學分相同)在自學考試各專業、各層次中可通用。 新的專接本加考課頂替規定較原來也更簡化。考生已考過的加考課可以按門數頂替。已按照2001—2005年的考試計劃進行加考,而尚未畢業的考生,可用2005年以前通過的加考課代替新調整過的加考課(含實驗),雖然調整前后課程可能不一樣,但只要加考門數對等,考生就不用再考。 如果加考門數不對等,比如原先規定加考三門,調整后加考二門,而考生只通過了一門,則考生只需要再考一門新規定中調整后的加考課,將門數補上。如果考生此時已通過三門,則不用再考加考課,多余的加考課在本專業內不再使用。 2006年起,自考生到市自考辦辦理接考、免考等手續的時間,也由原來的每周一、周四兩天,增加為每周一至周四,全年接待考生。尤其在每期自考成績發放后,考生接待日還將改為連續接待(周六、周日不休息)。今年1月16日開始接待考生。 市自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自學考試的這些改革措施,將更有利于考生參加學習和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