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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學生貧困與否讓地方政府把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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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5/8/26
發布地區:達德教育
信息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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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開始,中央政府每年出資10億元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58.3萬名在校大學生將享受這一政策的優惠。這不僅是貧困大學生的福祉,也是國家在培養人才上的福音。這一利好消息隨著媒體的傳播,一定會讓貧困家庭的大學生及接到入學通知書的準大學生們無比寬慰。加之此前的助學貸款等政策,可望解決“高收費成為貧困生升大學的‘攔路虎’”。 財政部和教育部在《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中有這樣的規定,要求在正式確定資助學生名單之前,初審合格的學生名單必須向全校師生公布。這里的關鍵詞是“向全校師生公布”,也就是說,讓全校師生來監督和認定“是否是貧困生”。對在校大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通過什么途徑來證實?張同學能證明李同學是貧困生?教師能證實某學生是貧困生?總不能叫師生們為達到鑒別真假的目的而去取證吧?從這些疑問中,不難看出“向全校師生公布”難以達到真正意義上的監督與分辨作用。 青春期的大學生們有著自己對尊嚴的理解,對面子的本能的維護,對“貧困”這樣的字眼敏感。在這樣的背景下,必須“向全校師生公布”才能拿到國家助學獎學金,會不會讓本來應該申請的貧困大學生望而卻步?硬要“打腫臉充胖子”。試問,國家助學獎學金發放原則里有無規定,只有那些能正視貧困,敢于說出自己父母是農民百姓或下崗職工者才能享受?出現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大學生,不單純是大學生人格和心靈出現了問題,而是有著復雜的社會成因,諸如,貧富差距下的社會地位與待遇之別,對貧窮和弱勢群體的歧視等等。 中央政府每年出資10億元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其目的是救助貧困大學生學習的,而不是為了“幫助”大學生“人格分裂和心靈選擇”的,也不是要大學生出這樣的選擇:要么你承認了貧困,才享受貧困救助政策;要么你死要面子繼續活受罪下去。 其實,解決國家助學獎學金發放的公平、合理的辦法很多。“向全校師生公布”既達不到監督與分辨的實際效果,又有“傷害大學生尊嚴”之嫌,干嗎非得如此?對一個家庭貧困的了解最清楚的是地方政府,而不是所在大學的師生,可否把判斷貧困與否的責任賦予所在地政府,讓他們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