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自學考試辦公室:
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課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參加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數學(一)》等10門課程(詳見附件)考試時,不能使用任何型號的計算器;其余有計算要求的課程,允許考生使用簡單的、沒有程序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請及時將本通知要求告知有關考生,并在每個考場公布本通知,監考時嚴格按要求執行。
附件:2012年4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準使用計算器的課程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附件:
2012年4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準使用計算器的課程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1 |
00020 |
高等數學(一) |
2 |
00022 |
高等數學(工專) |
3 |
00023 |
高等數學(工本) |
4 |
02011 |
復變函數論 |
5 |
02013 |
初等數論 |
6 |
02033 |
數學物理方法 |
7 |
02198 |
線性代數 |
8 |
10099 |
近世代數 |
9 |
11400 |
數學分析續論 |
10 |
11502 |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