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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試院:《申論》考試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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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2/4/2
發布地區:達德教育
信息來源: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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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考試大綱
一、考試說明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務必攜帶的文具有:簽字筆或鋼筆(最好為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考生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用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的一律無效。 三、考試介紹 申論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系,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的解釋。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知識、經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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