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工作人員,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公開招考業務主管5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考崗位表》),廣東公務員考試網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深圳地區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或城市商業銀行,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PWC)、德勤、畢馬威、和安永(EY))在職在崗人員。(KPMG)(DTT)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的界定:
本次招考僅限上述“招考對象”中所限定的工作人員。
2.對招考范圍的要求: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2012年1月31日前結婚,配偶具有深圳戶籍,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可按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3.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1)考生學歷必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如: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大專學歷不能報考,學歷為本科、研究生學歷的均可報考;
(2)崗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崗位未要求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深圳戶籍報考者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
4.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最高學歷的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見附件2);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職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5.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在《招考崗位表》“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中有年齡限制要求的,按《招考崗位表》要求的報考年齡報考;沒有的,報考的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即1971年1月3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學位(或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即1966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7年1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
2.報考時間:2012年3月9日16:00至2012年3月13日17:00。
具體程序和方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2012年3月22日16:00后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職員的筆試考試為《業務類》,具體參見《招考崗位表》。其中:金融知識占60%,會計知識占30%,公積金知識占10%。
(二)筆試時間。
統一安排在2012年3月24日上午9:30至11:00;
(三)筆試地點。
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查詢,深圳市考試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2年3月29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