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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自學考試法律專業(本科段)部分課程頂替問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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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3/8/8
發布地區:達德教育
信息來源:www.www888pa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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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考委[2003]25號
各有關主考學校,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
按照全國考委要求,我省于2001年進行了全面的專業調整,原法律專業(本科,代碼593)調整為目前的法律專業(本科段,代碼C030106),并在粵考委[2001]17號文公布了該專業的新舊專業課程的頂替辦法。但新專業考試計劃中金融法(一)、房地產法、證據法學等選考課程未明確規定與舊考試計劃課程的頂替關系。經專家研討,現決定補充該專業金融法(一)等選考課程的新舊頂替關系(具體內容見附件)。原粵考委[2001]17號文件規定的頂替關系仍然有效。
以上調整內容從本文件公布之日起執行,請及時通知考生。
附件:法律(本科段)專業部分課程頂替一覽表
二OO三年八月八日
主題詞:高等教育 自學考試 通知
抄 送:廣東省司法廳教育處,香港考試局
附件:法律(本科段)專業部分課程頂替一覽表
序號 舊專業計劃 新專業計劃
法律(本科,593) 法律(本科段,C030106)
標準號 課程名稱 課程代號 課程名稱
1 3826 中國經濟特區法 --> 0169 房地產法
2 3830 國際貿易法 --> 0256 金融法(一)
3 3832 監獄法 --> 0229 證據法學
說明:本表頂替關系和粵考委[2001]17號文本專業相關頂替規定一并執行,同一課程有多種對應頂替關系的,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發文單位: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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