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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昨下發通知 大學城高?苫フJ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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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6/4/9
發布地區:達德教育
信息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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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城高校實行課程互選、學分互認制度,2005--2006年學年第二學期先在廣州大學城各高校本科專業中試行,以后將逐步在其他省屬普通高校本科專業中推行。省教育廳昨日下發《關于在廣州大學城高校開展課程互選、學分互認的通知》,對此進行鼓勵和支持。
省教育廳指出,實行課程互選、學分互認的課程,應是師資力量雄厚、教學水平高的精品課程或具有明顯特色的品牌優勢課程,再逐步擴大其他互選課程的種類、數量和范圍。
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開放實驗室和工業中心、工程中心等實踐教學基地和設施,實現實驗室等實踐教學基地、場所、設施資源的共享。
廣州大學城各高校設立的以職業資格或就業準入資質培養、培訓課程,可作為互選課程向學生開放,為學生提供與職業資格或行業準入要求相適應的課程訓練。
《通知》規定,廣州大學城高校學生跨校選課取得的成績與學分,各?赏ㄟ^雙方或多方協商予以承認;廣州大學城高校學生跨校選課不受專業限制。完成跨校選修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由開課學校發給單科成績證書;修完開課學校規定的專業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發給相應的專業證書。對跨校選課、修滿規定要求學分的學生,頒發相應的專業證書。
根據規定,學生在原定專業教學計劃之外按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規定,修完校內外其他輔修專業、課程,須向開課學校交納學習費用。收費標準由省教育廳會同省物價部門另行制定,學校不得另外或超標準收取學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