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華南農業大學:
為了適應我國農村城鎮化和農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需要,滿足我省廣大農村,特別是一些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對人才的迫切需求,經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決定從2006年7月開始,在我省面向農村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和鄉鎮區域發展專業(獨立本科段)兩個專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考學校
華南農業大學
二、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以上)畢業生,不受性別、年齡、戶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報考。
三、學歷層次和規格
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學歷層次和規格:本專業的學歷層次為本科。每門課程考試合格,由省考委發給課程合格證書。本專業畢業要求不少于14門課程不低于70學分。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頒發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蓋章并有華南農業大學副署的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大學本科學歷,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鄉鎮區域發展專業(獨立本科段)學歷層次和規格:本專業的學歷層次為本科。每門課程考試合格,由省考委發給課程合格證書。本專業畢業要求為不少于15門課程不低于75學分。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頒發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蓋章并有華南農業大學副署的鄉鎮區域發展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大學本科學歷,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四、開考方式與報名報考方法
上述兩個專業面向我省農村開考。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及專業課程設置特點,由華南農業大學負責助學輔導及實踐課程考核的組織工作。
考生報名報考時按照省考委規定的報名報考時間及要求,由華南農業大學設置的助學點在其所在地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集體報名報考手續。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不直接接受考生個人報名報考。
五、考試的組織
全國考委負責審批專業考試計劃;編制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考試教材;組織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命題以及做好考試時間安排。
省考委負責公布專業考試計劃;組織編制省命題課程的考試大綱和教材;組織省命題課程的命題并做好考試時間安排;統一組織全省的考試和評卷;管理考籍;頒發課程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指導和監督助學等各項工作。
各市考委負責組織報名報考,組織考試實施,協助考籍管理,協助指導和監督助學等工作。
華南農業大學在省考委的指導下,開展宣傳和發動、助學活動;參與命題和評卷工作;組織實踐課程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華南農業大學要堅持辦考與辦學、命題與輔導分離的原則,有關課程的命題教師不得參與該課程的助學輔導。
六、專業考試課程及考試時間安排
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和鄉鎮區域發展專業(獨立本科段)課程設置見附件。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和鄉鎮區域發展專業(獨立本科段)每年開考4次,考試時間定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4月和10月的考試不接受新生報名。全國統考課程由全國考委統一安排考試,省統考課程由省考委統一安排考試。首次開考時間為2006年7月,考試課程安排由省考委統一公布。
附件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附件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鄉鎮區域發展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附件三:2006年7月和10月廣東省自學考試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和鄉鎮區域發展專業(獨立本科段)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
附件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一種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農村城鎮化和農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廣東的農村需要大量的經營管理人才。財務會計與審計(獨立本科段)專業是為適應我省農村經濟發展對財會審計人才的迫切需要而設立的,是經濟學與管理學的交叉學科。財務會計與審計(獨立本科段)專業自學考試的培養目標,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要求基本相當,更側重考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訓練,以適應實踐工作的需要。
二、學歷層次和規格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獨立本科段)為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其專業培養規格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水平相一致,專業考試課程不少于14門,總學分不低于70學分,同時,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注意考核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本專業課程采用學分計算,各門筆試課程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60分為及格。凡單科考試成績及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同時取得該課程規定的學分;參加了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并合格,總學分不低于70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者,發給本專業自學考試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本科學歷。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符合相應學位條件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華南農業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培養農村經濟發展中迫切需要的從事財會審計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本專業要求自學者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在業務學習方面要求掌握財務會計和審計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較強的財務會計和審計能力。
四、考試課程與學分(專業代碼:B020157)
類型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類型 |
考試方式 |
001* |
0004 |
毛澤東思想概論 |
2 |
必考 |
筆試 |
002* |
0005 |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 |
3 |
必考 |
筆試 |
003 |
6270 |
技術經濟學 |
4 |
必考 |
筆試 |
004* |
0107 |
現代管理學 |
6 |
必考 |
筆試 |
005* |
0043 |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 |
4 |
必考 |
筆試 |
006 |
4531 |
微觀經濟學 |
6 |
必考 |
筆試 |
007 |
0974 |
統計學原理 |
4 |
必考 |
筆試 |
008 |
6069 |
審計學原理 |
4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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